8月16日,记者在人社部门了解到,9月1日起,株洲市将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炎陵县由目前的1395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月标准提高135元,增幅9.7%,增幅水平为全市最高。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可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参保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增加2个月,但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市民可通过下载“湖南智慧人社”APP或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领,也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领。
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卢肖敏:
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除了领取这个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还会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含生育费和大病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审:廖婕 二审:盘世林 三审:谭湘拓
责编:田婧怡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京隆重举行
图文 | 县委财经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暨全县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谋划务虚会召开
图文 | 夏胜利到高新区走访企业 调研在建产业项目
图文 | 炎陵各界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
图文 | 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夏胜利主持并讲话
图文 | 炎陵县举行“两优一先”表彰大会
图文 | 夏胜利到县委办党支部讲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图文 | 夏胜利调研督导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安全稳定工作
下载APP
分享到